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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6-17 12:17:03阅读: 次
本报讯 竟有人如此不长记性:一山西农民驾驶员因同样原因、同一地段,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被省高速交警支队洛阳大队交警罚了两回。
“不长记性”司机一个月里被罚两回
本报讯 竟有人如此不长记性:一山西农民驾驶员因同样原因、同一地段,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被省高速交警支队洛阳大队交警罚了两回。
据高速交警介绍,15日11时许,他们在连霍高速孟津站执行分流任务,发现两辆黄色小货车外观很像农用车,但挂得是小货车号牌,且都未悬挂后牌,遂上前盘查。哪知,一照面,俩民警吃了一惊。
原来,其中一驾驶员张某,山西平陆人。
11月24日,因挪用小货车号牌到农用车上,民警就其进行了处罚。而这次,人还是那个人,车还是那辆车,竟又挪用了另一个小货车号牌。与其同行的另一辆农用车也是挪用了其他小货车号牌。最后,因两次使用其他车辆号牌,交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处罚。
其实,张某完全可以不被处罚。民警介绍,早前的《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》曾禁止农用车进入高速路。但今年5月1日实施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规定,农用车只要设计时速不低于70公里,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在高速公路上行驶。
张某若记住了上次交警的提醒,也不至于这次重犯。
对此,张某尴尬地说:“上次的事忘光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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